碎碎念 其十二

 今天要说的话题与“复仇”有关。不过也只是随便讲些不成型的东西。

复仇是社会讨论、文娱作品中经久不衰的关键词。对伤害自身的个体或群体进行反击、报复,这是复仇一词的大概释义。

受到这样那样的因素——包括传统的复仇文化以及国民普遍缺乏安全感——的影响,在本国的语境中,这个词往往带有正面含义,且常与“英雄”“骨气”“光荣”联系在一起。人们兴高采烈、热血沸腾乃至热泪盈眶地,为几天前、几年前、十几年前、几十上百年前的复仇者喝彩。

“有仇必报”啦,“君子报仇十年不晚”啦,“血债血偿大快人心”啦,有时还能把复仇和社会改革或者时代更迭联系在一起......

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我开始在这种不成文的常规中感受到了违和。

复仇是应当以这种心态来看待的存在吗?

世上有很多行为能在人的心中孕育仇恨。小到嘲弄、刁难和侮辱,大到害人家破人亡、前途尽失甚至残暴的剥削与压迫......这是仇恨产生的直接原因,是复仇的起点,也是复仇这一血腥天平的其中一端。

另一端则是报复的方式,复仇的实现。这一端同样是可轻可重的。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,将复仇行为依附到其他目标上的间接复仇,对深仇大恨一笑了之,对细碎小事十倍奉还——这些都是有例可循的复仇方式。

上面将复仇比喻为“血腥天平”绝不是随口一说,因为绝对没有不沾染血与苦痛就能成立的复仇。复仇的天平可以平衡,也可以或大或小地向某一侧倾斜,但不会毫无重量。

同学小明做恶作剧,把小黄刚买的牛奶打翻了,于是小黄生气地扯烂了他的课本——这样的事能够称为复仇吗?并不能,因为重量不够。牛奶打翻了可以毫不在意地再买,课本扯烂了可以找老师再拿一本......这样的一件小事无法让沉重的天平有半点倾斜,最多能算得上是“报复”而不是“复仇”。

现在我们加大重量。

职场前辈张部长是个性格恶劣且卑鄙的人,从员工小林进入这家公司以来就一直带头霸凌他。用恐吓和谣言促使同事孤立他,无缘无故地在他的工作上挑刺,随性地辱骂、使唤他......小林忍受了这样的状况好几年,却因为性格、家庭以及恶劣的就业形势等原因,始终无法决心反抗或离职。进入职场前就堪忧的精神状况更是雪上加霜,身体状况也不断恶化,直到有一天因突然晕倒而入院检查,发现自己患上了癌症,遂在绝望中拿着刀走向了公司——现在,事情就不一样了。放上了沉重的砝码,天平开始狰狞地倾斜,复仇能够成立了

张部长是个无可救药的恶人,隐藏在人群中的恶人。他以欺凌别人为乐,总是能利用环境避免惩罚,且从不为此感到内疚或羞耻。他的欺凌对小林的身心产生了不可挽回的伤害,摧毁了小林的人生,成功把一个胆小内向、碌碌无为的人转变为一个绝望的复仇者。他放在任何一出复仇剧里都是相当方便的反派。

无论小林是顺从冲动刀杀张部长,还是决定鼓起勇气曝光自己的遭遇,亦或是在神秘力量的驱使下突然原谅了他,小林都无法变回受到欺凌前的自己了。没有不可逆的加害就无法组成复仇。即使对于小题大做,通常不为社会所认可的那类复仇来说,这句话也是成立的。即使不考虑道德的相对性,加害也能存在于因小事而受到报复的那一方身上。

截肢的残疾人无法取回自己原本的肢体,只能在这一残酷现实的基础上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;对于遭受了来自他者的加害而踏上复仇之路的人来说,所做的事情说不定和截肢的残疾人也没有多大的区别。

仅仅是为自己或家庭而复仇也好,在社会进步、为国为民的旗帜下进行也罢,但回到根本的目的上,果然还是想找个理由吧。为什么自己会遭受那样的苦难,为什么自己会失去那些东西——不以复仇的行动或是别的什么来回答这些问题的话,痛苦中的人是很难活下去的

把人逼到这种境地上的苦难,以及产生着这些苦难的无情的历史,正是令我无法理解为何要为复仇附上正面光环的理由。

曾有个因家破人亡而选择战斗、向加害他的腐朽社会复仇,最终战死的士兵(我举出这个例子时脑袋里确实有想着具体的事例,但这种人在历史上绝对不少见,你可以自由联想),而谈及这位士兵的某人,以似乎有些热血的口吻做出了“如果你是他,遭遇过他那些事,你也能充满决心且无畏地战斗”的论断。

是啊,这不是很清楚吗?复仇就是这样的事啊。身后是已遭遇的重重苦难的人,又怎么能轻言放弃?放弃的话人生就毫无意义了。不就是因为不走运地生在了那种年代那种地方,所以才不得不背上这种命运吗?

有谁会渴望走上这种路吗?

所以才不明白。所以才讨厌那种常见的思考方式。


脑袋好乱。对写出来的东西很不满意,可是不想再写了。







评论

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

零碎的妄想 其六

白痴行为 其一

“多余”的人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