碎碎念 其十二
今天要说的话题与“复仇”有关。不过也只是随便讲些不成型的东西。 复仇是社会讨论、文娱作品中经久不衰的关键词。对伤害自身的个体或群体进行反击、报复,这是复仇一词的大概释义。 受到这样那样的因素——包括传统的复仇文化以及国民普遍缺乏安全感——的影响,在本国的语境中,这个词往往带有正面含义,且常与“英雄”“骨气”“光荣”联系在一起。人们兴高采烈、热血沸腾乃至热泪盈眶地,为几天前、几年前、十几年前、几十上百年前的复仇者喝彩。 “有仇必报”啦,“君子报仇十年不晚”啦,“血债血偿大快人心”啦,有时还能把复仇和社会改革或者时代更迭联系在一起......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我开始在这种不成文的常规中感受到了违和。 复仇是应当以这种心态来看待的存在吗? 世上有很多行为能在人的心中孕育仇恨。小到嘲弄、刁难和侮辱,大到害人家破人亡、前途尽失甚至残暴的剥削与压迫......这是仇恨产生的直接原因,是复仇的起点,也是复仇这一血腥天平的其中一端。 另一端则是报复的方式,复仇的实现。这一端同样是可轻可重的。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,将复仇行为依附到其他目标上的间接复仇,对深仇大恨一笑了之,对细碎小事十倍奉还——这些都是有例可循的复仇方式。 上面将复仇比喻为“血腥天平”绝不是随口一说,因为绝对没有不沾染血与苦痛就能成立的复仇。复仇的天平可以平衡,也可以或大或小地向某一侧倾斜,但不会毫无重量。 同学小明做恶作剧,把小黄刚买的牛奶打翻了,于是小黄生气地扯烂了他的课本——这样的事能够称为复仇吗?并不能, 因为重量不够 。牛奶打翻了可以毫不在意地再买,课本扯烂了可以找老师再拿一本......这样的一件小事无法让沉重的天平有半点倾斜,最多能算得上是“报复”而不是“复仇”。 现在我们加大重量。 职场前辈张部长是个性格恶劣且卑鄙的人,从员工小林进入这家公司以来就一直带头霸凌他。用恐吓和谣言促使同事孤立他,无缘无故地在他的工作上挑刺,随性地辱骂、使唤他......小林忍受了这样的状况好几年,却因为性格、家庭以及恶劣的就业形势等原因,始终无法决心反抗或离职。进入职场前就堪忧的精神状况更是雪上加霜,身体状况也不断恶化,直到有一天因突然晕倒而入院检查,发现自己患上了癌症,遂在绝望中拿着刀走向了公司——现在,事情就不一样了。 放上了沉重的砝码,天平开始狰狞地倾斜,复仇能够成立了 。 张部长是个无可救药的恶人,隐藏在人...